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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抓拍] 自贡支队9月五大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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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27 17:53: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事故多发路段曝光
1.汇兴路与丹桂大街交叉口,2019年至今已发生一般程序事故20起,事故共造成24人受伤。
2.汇东路与南苑街交叉口,2019年至今已发生一般程序事故14起,事故共造成23人受伤。
二、高风险企业曝光
1.荣县华益运业有限公司,今年以来所属车辆共计发生4起责任交通事故,事故造成20人受伤。
2.荣县永达运输有限公司,今年以来所属车辆共计发生4起责任交通事故,事故造成5人受伤。
三、典型事故案例曝光
案例一:2020年6月21日,杨某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搭乘毛某俊)从自流井区三八路方向沿东盐都大道往成自泸赤高速路方向行驶,5时许,行驶至东盐都大道东环路立交桥下时,与同向前面由刘某富驾驶的无号牌三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刘某富、杨某二人当场死亡、毛某俊受伤和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形成原因分析:当事人杨某醉酒后(304mg/100ml)超速(限速60km/h,实际车速121km/h-130km/h)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且未佩戴安全头盔,未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其过错行为是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
警示:“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驾车严禁超车、严禁飙车。
案例二:2020年7月9日晚,当事人肖某全驾驶川C6XXXX小型轿车从富顺县富世镇金山路方向沿邓泥路往邓关方向行驶,22时30分,当车行驶至富顺县境内邓泥路3公里200米(小地名:三道桥)处时,该车车头与从左至右横过公路的行人陈某谋相撞,造成陈某谋当场死亡,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形成原因分析:当事人肖某全由于夜间行车且遇天气下雨未降低行驶速度,对前方路面情况观察不够,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当事人陈某谋横过机动车道未在确认安全后通过,是造成此次事故的次要原因。
警示:在夜间及雨、雾等视线不良天气,驾车应降低行驶速度,仔细观察道路状况,防止事故发生;行人横过道路应注意自身安全,确保安全后才能横过车行道。
案例三:2020年8月20日晚上,杨某醉酒(血液中检测出乙醇浓度为134.7mg/100mL)驾驶川CHXXXX小型轿车并搭乘田永利,从富顺县富州大道方向沿二环路自隆连接线往富顺县互助收费站方向行驶,21时17分,当车行驶至富顺县二环路自隆连接线(小地名:槽店村2组)处时,该车正前部与从车行方向由左至右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陈某相撞,造成陈某当场死亡,该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形成原因分析:当事人杨某醉酒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全部原因。
警示:严禁酒后驾车;驾车行经人行横道遇行人正在通过时须停车让行。
案例四:2020年7月25日,吴某良驾驶川C3XXXX小型轿车经园富路由沿滩区兴隆场镇往自贡方向行驶,23时44分,行驶至园富路7.4公里处,与道路上的行人陈某华发生碰撞,造成陈某华受伤及该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陈某华经自贡市第四人民医院抢救,因病情危重,其家属放弃治疗出院后,于7月28日晚上在家中死亡。
事故形成原因分析:此事故中,吴某良驾驶川C3XXXX小型轿车上道路行驶,行至事故处急转弯路段超速行驶且驾驶车辆时对道路上的行人动态观察不足,导致所驾车辆与道路上的行人陈某华发生碰撞;陈某华在道路上行走时未靠路边行走,吴某良和陈某华的行为和过错在此事故中作用相当。
警示:按照规定车速行驶;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四、典型交通违法案例曝光
案例一:9月10日,蒋某某驾驶号牌为川CWS293 (小型汽车)行驶至汇南路与通达南街路口时不按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40条、41条、42条、43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90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69条第1款第3项,决定处以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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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9月3日,自贡市万众科技有限公司名下川CQ9190 (小型汽车)行驶至贡井电信旭水河畔路口时逆向行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5条(第1种行为)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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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90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66条第4项,决定处以记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五、9月终身禁驾名单曝光      
无。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要提升遵法守规的交通意识,不要心存侥幸,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甚至触犯刑法。
我们都是交通安全的参与者、受益者、担当者,在此呼吁大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文明开车、文明停车、文明出行,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细节做起,发现交通安全隐患请及时反映,发现交通不文明行为请主动制止,只有大家都参与进来,全市道路交通状况才能更好,我们的出行才能更安全、更通畅。
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提高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出行杜绝乘座“非法营运”客车,驾车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人人都做文明出行者,共创“文明、有序、和谐”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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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27 18:42:2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来刷分的,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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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27 19:02:39 | 显示全部楼层
写的真的很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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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27 19: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前排支持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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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27 20:00:11 | 显示全部楼层
难得一见的好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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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27 20:37:23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当不错,感谢无私分享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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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27 21: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支持一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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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27 22:05:04 | 显示全部楼层
LZ说的很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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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27 22:45:31 | 显示全部楼层
LZ说的很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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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27 23:42: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不错,楼主您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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