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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抖音昵称“会会”的网民,在抖音平台上传视频称“这是自贡的低保户,这么豪横。”,视频中拍摄的三层自建楼图片,将“低保户”与“三层自建楼”对比,被部分网民误读为“豪华房屋挂有低保牌”,引发舆论关注。
大安区委网信办监测发现此视频后,迅速启动舆情联动机制,经大安区民政局、何市镇政府调查核实,该视频描述情况系群众误解。
经核实,低保受益人系未成年人潘某(男,5岁),视频中房屋地处自贡市大安区何市镇某村某组,该房屋系2015年潘某爷爷潘某财修建,属潘某财所有,现由潘某财夫妻、潘某伯父、潘某父亲一家共同居住。
潘某家庭共有4人,潘某于2017年出生;2019年4月,被医院诊断为小儿麻痹症且沟通能力有异常,患有孤独症;2020年3月,被诊断为多重一级残疾(附图)。潘某妹妹潘某瑶于2021出生,现1岁半。潘某母亲因儿子生活无法自理以及女儿年幼在家照顾俩小孩。2020年3月潘某父亲因潘某长期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为由提出低保申请。2020年4月,经过镇村申请受理、入户调查、邻里访问、民主评议、公示等低保工作程序确认后,于2020年5月将潘某一人纳入低保,每月低保金200元。
根据《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川民发〔2017〕155号文件)规定,潘某于2020年5月开始享受低保,每月低保金200元,符合低保享受政策。
(潘某诊断报告)
(潘某残疾人证)
(潘某残疾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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